(原标题: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4年12月))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制度,提升规范运作水平,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细则规定,股东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股东所持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细则适用于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情况。选举产生的董事、监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细则还明确了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选举及投票规则,以及当选条件。股东会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或监事时,当选人的得票总数应超过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若当选人数不足,将在下次股东会继续选举。本细则自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