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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普特: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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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罗普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拟与关联方厦门永诚誉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办公楼租赁合同,租赁其位于厦门市集美区软件园三期集美北大道北侧 D07“2014JY01-G”地块的办公楼,建筑面积不超过 16,907.73平方米,租赁期限 3年,自 2025年 1月 1日至 2027年 12月 31日,年租金分别为 527.52万元、543.35万元、559.65万元,合同总金额共计约 1,630.52万元。厦门永诚誉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陈延行先生,构成关联交易。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均未达到 3,000万元以上,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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