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燕东微”或“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划原则包括强化股东回报意识,确保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议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结合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进行适当修改。
未来三年内,公司利润分配形式包括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其他合法方式,优先选择现金分配。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必要时可进行中期分红。现金分红条件为公司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10%。公司发展阶段不同,现金分红比例也有所不同,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80%;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不低于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不低于20%。
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若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或方案不符合规定,需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监事会监督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必要时有权要求董事会纠正。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股东大会2/3以上表决权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后,董事会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