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2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监事。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怀义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