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 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 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内。
- 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 激励对象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时在任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所有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以及由上市公司控股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无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并同意公司以2024年12月27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00名激励对象授予36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