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委托,指派许理想、潘舒原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于2024年12月30日下午14点50分在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1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101人,代表公司股份136,101,6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111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