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包括:
- 公司已取得本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必要批准与授权。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已成就,具体包括公司未发生禁止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激励对象未发生禁止情形、公司满足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满足个人层面考核要求。
- 本次回购注销涉及12名激励对象,回购数量为190,389股,回购价格分别为9.11元/股和8.49元/股,回购金额共计1,877,662.04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 公司已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后续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并履行减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