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
2024年11月8日,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马科技”)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管理人。2024年12月10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出资人组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及其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2024年12月11日,马鞍山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2024年12月27日,公司向管理人提交《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管理人向马鞍山中院提交《关于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确认公司已按重整计划完成各项执行工作。2024年12月30日,马鞍山中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