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集友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4日发布。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13:00在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方兴大道6888号公司4楼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248,585,887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25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