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旨在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议事效率,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规则涵盖会议的召集、通知、签到、提案、议事、表决、决议、记录、执行与信息披露等内容。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由特定情形触发。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临时会议通知需提前两日。董事应亲自出席,无法出席时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会议记录和决议文件需保存不少于十年。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筹备、文件保管及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