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自然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 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等情形。
- 激励对象未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 《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 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