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下午14: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7号41幢一楼会议室召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6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2,662,6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361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2,246,236股,反对368,200股,弃权48,200股。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