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该事项已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和保荐人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此举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同时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公司将采取多种风险控制措施,包括选择信誉好的金融机构、及时跟踪投资进展、接受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监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