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经多次修订,最新修订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召开、议事和决议程序,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主要职责包括:召集股东大会、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审议财务预算、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信息披露等。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董事会议题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事项。会议通知应提前10日(定期会议)或5日(临时会议)发出。董事应亲自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方式进行。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涉及关联交易的需遵守相关规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