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采用通讯方式和直接送达方式进行表决,应收到表决票3张,实际收到表决票3张,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 《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定价公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3. 《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该预案能够防范、控制和降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 4. 《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该报告对公司在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进行了客观、充分的评估。 5. 《关于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向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借款7,560万元,满足公司有关项目的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