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辽宁能源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2024年12月11日召开的辽宁能源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9:00在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镇建设路38号辽能股份3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计288人,代表股份509,996,8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577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郭绍坤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503,636,1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2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