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委员会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议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投资计划、机队规划、重大投资方案、重大权益性融资和资本运作方案、重大生产经营决策项目、ESG体系建设方案及年度ESG报告,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每年根据实际需要召开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应对会议事项保密,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制定,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