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国家能源大厦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0日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7人,其中王宗军董事通过网络视频参加会议,李海滨董事、刘晋冀董事因公务未能出席,分别书面委托李亮董事、王冬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冬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协议转让湖北松滋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协议转让可减轻公司投融资压力和财务负担,控降资产负债率和财务风险,有利于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批准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