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吉贝尔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将“利可君片、尼群洛尔片、玉屏风胶囊、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益肝灵胶囊等生产基地(新址)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新址)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年12月31日调整为不晚于2025年12月31日。调整原因是项目投资总额增加,且试生产和GMP符合性检查等工作需要更多时间。此次调整不影响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同意此次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