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苑东生物: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管理委员会,旨在提高公司ESG水平及可持续发展工作的决策效率。委员会由至少三名成员组成,包括至少一名董事,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经董事会同意。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阅公司ESG相关表现,制订管理方针、目标、策略及架构,识别及评估ESG风险和机遇,监督ESG执行小组,编制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ESG报告,以及检视委员会表现。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应由2/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本工作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