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24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股东大会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于2024年12月27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71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619,805,8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046%。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