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重整事项的进展及风险提示的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ST东园)于2024年11月22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一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交易自2024年11月25日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包括: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已与4名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各重整投资人已履行全部付款义务。2024年12月20日,出资人组会议审议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2024年12月23日,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同日,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公司将继续在现有基础上做好日常经营工作,保障生产经营稳定开展。鉴于重整相关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