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金诚同达(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金证法意【2024】字 1223第 0732号。
召开:2024年12月26日14点30分,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董事长杨子平先生主持,会议实际召开的时间、地点与公告内容一致。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15:00至2024年12月26日15:00。
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集人以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出席人员: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3名,代表公司股份44,008,1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7%。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所律师及其他人员。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的全部议案已在会议通知中列明,所审议的事项与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事项相符,不存在对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无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会议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均未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会议通知中所列议案已获本次股东会有效通过,会议决议与表决结果一致,会议已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全部董事、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签字。
结论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