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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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4-055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12月 20日以邮件或通讯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年 12月 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朱袁正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 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4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本议案通过。关联董事叶鹏、王成宏、顾朋朋、朱久桃、杨卓依法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告编号:2024-05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4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本议案通过。关联董事叶鹏、王成宏、顾朋朋、朱久桃、杨卓依法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4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本议案通过。关联董事叶鹏、王成宏、顾朋朋、朱久桃、杨卓依法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共同投资成立合伙企业并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本议案通过。关联董事朱袁正、叶鹏、王成宏、顾朋朋依法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共同投资成立合伙企业并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本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舆情管理制度》。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本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0)。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