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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联合: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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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4-51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6日(星期四)上午9: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 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东路9号1号楼7层1号会议室; 4.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 主持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文生先生主持;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55人,代表股份237,175,6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015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29,785,1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8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2人,代表股份7,390,5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73%。出席现场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53人,代表股份21,868,0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4,477,5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1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52人,代表股份7,390,5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73%。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保利久联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88,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335%;反对1,36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15%;弃权1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88,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335%;反对1,36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15%;弃权1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50%。 表决结果:通过。

  1. 关于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4,361,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34%;反对2,18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29%;弃权6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53,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301%;反对2,18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91%;弃权6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08%。 表决结果:通过。

  2. 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4,746,7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59%;反对2,30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05%;弃权12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39,1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929%;反对2,30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259%;弃权12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12%。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岭南(佛山)律师事务所律师欧阳娟芬、马锐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总体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岭南(佛山)律师事务所关于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广东岭南(佛山)律师事务所关于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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