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站上公告,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15:20,地点为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滨东路128号公司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9名,代表股份71,524,8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0006%。其中,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名,代表股份71,031,6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71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4名,代表股份493,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827%。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1,213,810股,占99.5652%;反对173,900股,占0.2431%;弃权137,100股,占0.19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2,300股,占36.9552%;反对173,900股,占35.2524%;弃权137,100股,占27.7924%。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