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4-061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6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同意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刘洪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刘洪敏先生个人简历详见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提名刘洪敏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刘洪敏先生个人简历详见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业务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授权总经理办理筹资业务的议案 依据《公司章程》,提请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理年累计金额不超过8亿元的筹资业务,其中单笔业务不超过5000万元,具体包括银行承兑汇票的开立、拆分以及银行借款等筹资业务。授权有效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股东大会,待相关工作及事项准备完成后,具体将另行适时提请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落实国务院相关要求,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倡议,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