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3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核销坏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核销坏账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截止2024年11月30日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且已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金额共计499,919.75元予以核销。核销后,公司财务与业务部门将建立已核销应收款项备查账,并继续催收应收账款。
二、本次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坏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2024年及以前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董事会关于核销坏账事项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本次核销坏账事项。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核销应收账款,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核销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