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关于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包装”)截至2024年12月1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报告,已经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鉴证。
一、企业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责任 宝钢包装编制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是宝钢包装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及保证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其第二部分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宝钢包装截至2024年12月1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相关决议和批准,宝钢包装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42,740,286.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7,999,998.54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6,989,488.47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1,010,510.07元。截至2024年12月11日,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五、募集资金投向情况 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1. 安徽宝钢制罐有限公司新建智能化铝制两片罐生产基地项目,拟投入金额232,666,700.00元; 2. 贵州新建智能化铝制两片罐生产基地项目,拟投入金额104,700,000.00元; 3. 柬埔寨新建智能化铝制两片罐生产基地项目,拟投入金额168,683,300.00元;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拟投入金额184,960,510.07元。
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1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1. 安徽宝钢制罐有限公司新建智能化铝制两片罐生产基地项目,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323,650,800.73元,拟置换金额232,666,700.00元; 2. 贵州新建智能化铝制两片罐生产基地项目,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135,278,001.51元,拟置换金额104,700,000.00元; 3. 柬埔寨新建智能化铝制两片罐生产基地项目,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294,169,849.13元,拟置换金额168,683,300.00元;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0元,拟置换金额0元。
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置换安排 截至2024年12月11日,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剩余发行费用为人民币2,613,207.53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置换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613,207.53元(不含增值税)。
八、结论 截至2024年12月11日止,本公司拟置换的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508,663,207.53元。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