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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马电池: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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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野马电池”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野马电池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334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745.0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468.43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年产 8.1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技改项目、研发检测中心及智能制造中心项目、智慧工厂信息化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 年产 8.1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技改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25,398.23万元,累计投入金额 23,421.35万元。 - 研发检测中心及智能制造中心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3,413.07万元,累计投入金额 10,948.39万元。 - 智慧工厂信息化建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4,677.20万元,累计投入金额 2,984.76万元。 - 补充流动资金: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0,979.93万元,累计投入金额 10,979.93万元。

三、募投项目再次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研发检测中心及智能制造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3年 12月延长至 2024年 12月。现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 2024年 12月 31日再次延期至 2025年 9月 30日,原因是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工,但研发检测中心部分区域功能与设施调整导致整体建设进度有所放缓。

四、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1. 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强化公司战略规划与募投项目的协调性,积极优化资源配置。 2.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提高募集资金效率,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揭示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审议程序 公司 2024年 12月 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做延期调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做延期调整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等,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投项目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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