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康达(成都)股会字【2024】第 2307号。
-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相关规定。
-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6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166,445,2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960%。
- 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原有会议议程及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形。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黔西华西医疗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