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受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列席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召开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2024年12月26日下午14:30在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扬子路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共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73,516,6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95%。
会议审议了两项议案: 1.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第1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第2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的资格和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