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英特集团: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 公告编号:2024-085 债券代码:127028 债券简称:英特转债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15名,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21.256万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 0.424%。 -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年 12月 31日。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 2021年 9月 27日,公司召开九届七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 2. 2021年 11月 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浙江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3. 2021年 10月 10日至 2021年 10月 19日,公司以公告栏张贴方式公示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 4. 2021年 11月 2日,公司披露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5. 2021年 11月 17日,公司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 6. 2021年 11月 17日,公司召开九届九次董事会议和九届七次监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 2022年 9月 21日,公司召开九届二十次董事会议和九届十三次监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 2023年 12月 19日,公司召开九届三十四次董事会议和九届十九次监事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9. 2024年 11月 15日,公司召开十届五次董事会议和十届四次监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10. 2024年 12月 19日,公司召开十届七次董事会议和十届五次监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届满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30%。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21年 12月 24日,第二个限售期于 2024年 12月 23日届满。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2.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 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3.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 以 2020年业绩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为 180.66%(如剔除公司 2023年重大资产重组影响,增长率为 55.54%),不低于公司设置的目标值 45%,且高于同行业对标企业 75分位值(27.35%); - 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10.55%,不低于公司设置的目标值 9.8%,且高于对标企业 75分位值(9.21%); - 以 2020年业绩为基数,至 2023年新零售业务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 17.04%,不低于公司设置的目标值 15%; - 2023年末资产负债率为 66.36%,未高于公司设置的目标值 70.5%; - 2023年度净利润现金含量为 72.25%,不低于公司设置的目标值 60%。 综上,公司业绩符合前述条件。 4.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实际授予的 118名激励对象中,有 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有 3人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9人退休,可根据业绩考核期和任职具体时限按约定条件解除限售;有 2人发生职务调整,其中 1人已按照考核年度 2022年对应的限制性股票额度根据个人的绩效评价结果解除限售,1人按照考核年度 2023年对应的限制性股票额度根据个人的绩效评价结果确定解除限售比例。本次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15人。其中,112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 “良好”及以上(含 3名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及 9名退休的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标准系数为 1.0;3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一般”,当期解除限售标准系数为 0.8(含 1名发生职务调整的激励对象),其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办理回购注销,后续公司将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1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21.256万股。根据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按照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相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三、关于本次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 2021年 11月 17日,公司召开九届九次董事会议和九届七次监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其不再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21人调整为 118人,限制性股票总量不变,仍为 72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52万股调整为 636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8万股调整为 84万股。 2. 2022年 6月 13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经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255,431,9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99956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2股,不送红股,共计转增股本 51,086,396股。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并上市后的限制性股票,因公司实施 2021年度权益分派,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同比例增加,首次授予 118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增加至共计 763.2万股。 3. 由于 2021、2022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同时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3名激励对象退休且不继续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任职,1名激励对象因职务调整,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9人因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除限售要求。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召开九届三十四次董事会议和九届十九次监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涉及的全部或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8.824万股(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由 6.08元/股调整为 4.77元/股。 4. 由于 2023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同时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2名激励对象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6名激励对象退休,1名激励对象因职务调整,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3人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除限售要求(包括前述 1名因职务调整的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召开十届七次董事会议和十届五次监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涉及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5.144万股,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由 4.77元/股调整为 4.47元/股。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年 12月 31日; 2. 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15人; 3.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21.25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24%。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股份类型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股份数 | 本次变动后 | | --- | --- | --- | --- | |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201,493,564 | -2,212,560 | 199,281,004 | |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320,656,011 | 2,212,560 | 322,868,571 | | 三、股份总数 | 522,149,575 | 0 | 522,149,575 |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十届七次董事会议决议; 2. 公司十届五次监事会议决议; 3. 公司 2024年第六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记录; 4. 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27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英特集团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优秀。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