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143号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公司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12月20日,公司总股本为468,278,4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140,483,520.00元(含税)。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原则实施分配。
二、确定利润分配方案的理由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截至2024年9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报表)为270,013,720.25元,未分配利润(合并报表)为915,494,908.70元;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267,071,670.78元。根据“利润分配应当以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7,071,670.78元。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2024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2.03%(现金分红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100%),合并计算公司已于2024年8月28日实施完成的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际派发现金红利140,483,520.00元),预计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累计现金分红280,967,040.00元,占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04.06%。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2024年三季度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的15.35%。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合法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充分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水平和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的原则。公司收入持续稳健增长,盈利能力较强,资产负债率低,偿债能力强,投资项目资金有保障,分红不会影响资金支出,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未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且未来十二个月内无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五、其他说明 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