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ST东时 公告编号:临 2024-186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2月 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中“云南东方时尚新能源车购置项目”、“湖北东方时尚新能源车购置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5年 12月 31日。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8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42,8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42,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885.1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1,914.82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年 4月 15日全部到账,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20000158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调整后投累计投入原计划项目 号 集资金金 额 资总额 金额 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 期 1 东方时尚新能源车购置项目 24,600.00 18,010.00 18,010.00 已终止 2 云南东方时尚新能源车购置项目 5,400.00 5,400.00 1,398.00 2024/12/31 3 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12,800.00 11,914.82 11,920.60 不适用 4 湖北东方时尚新能源车购置项目 6,590.00 2024/12/31 合计 42,800.00 41,914.82 31,328.60 —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拟延期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1 云南东方时尚新能源车购置项目 2024年 12月 31日 2025年 12月 31日 2 湖北东方时尚新能源车购置项目 2024年 12月 31日 2025年 12月 31日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延期的原因 基于控制成本、降低风险、提高资产流动性的原则,公司对募投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更加谨慎,投资速度有所放缓,以进一步应对宏观环境的不确定性。未来,公司将继续统筹协调、全力推进,确保募投项目后续的顺利实施。
(三)保障延期后募投项目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后续实施。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客观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项目的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董事会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中“云南东方时尚新能源车购置项目”、“湖北东方时尚新能源车购置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5年 12月 31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项目实际建设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东方时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招商证券认为:东方时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 2024年 12月25日东方时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不涉及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东方时尚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东方时尚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