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昌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借款,借款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30,025.23万元。
《关于完善公司规章制度体系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明确公司规章制度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修订或补充部分规章制度,废止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规程》《重大资金往来制度》等制度。
《关于全资子公司哈飞集团转让所持中直股份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全资子公司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全部19,186,952股股份。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闫灵喜、许建华、徐滨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关于制定<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