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关于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12月25日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现场会议于2024年12月25日9时30分在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五矿大厦D座四层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其中,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上午9时15分至9时25分、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5时;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上午9时15分至下午15时。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70,644,4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653%。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共271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80,942,5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5260%。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及应收票据贴现业务的议案》 3.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融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4.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使用财务公司融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5.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展期货交割库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其中,议案2、3、4、5为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均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