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航重机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延期的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延期的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特种材料等温锻造生产线建设项目资金用途并延期。
一、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基本情况 2021年5月6日,中航重机向10名投资者发行A股股票111,957,79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06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09,999,999.7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0,040,000.00元(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869,959,999.76元。
二、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承诺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航空精密模锻产业转型升级项目:项目总投资80,500.00万元,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80,500.00万元,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42,347.05万元,使用进度52.61%。 - 特种材料等温锻造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64,044.92万元,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64,044.92万元,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0.00万元,使用进度0.00%。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总投资42,451.08万元,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42,451.08万元,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42,451.08万元,使用进度100.00%。
三、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情况 (一)原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及变更的具体原因 1、原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特种材料等温锻造生产线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安大公司无锡分公司,项目实施地点为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特种材料等温锻造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备。总投资规模为64,044.92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64,044.92万元。本项目建设周期为36个月,项目建成达产后,年均税后净利润7,084万元,预计税后投资内部收益率为15.00%。
2、募投项目变更的具体原因 受国际环境影响,进口设备出口许可由原来的备案制改为审批制,审批流程冗长,导致设备无法及时完成进口。同时,因核心设备无法按时完成进口,故公司无法开展工艺布局、厂房建设的详细设计和建设工作,造成本项目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两年内无法开展实质性建设工作,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经过与安大公司一致协商,双方同意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协议》,安大公司退回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返还安大公司购买土地所支付的价款,目前,安大公司已经收到了土地价款。
经过公司积极沟通,本项目的设备供应商已经完成设备出口许可证的办理,但由于俄乌战争、能源价格显著增长等因素导致成本增加,供应商要求安大公司提高采购价格且涨幅较大。安大公司与供应商就价格问题开展了多轮次沟通谈判,双方已明确各自谈判的底线且未能达成共识,合同继续执行已不具备现实条件。
公司对工艺设备方案进行了反复的论证,最终决定以国产设备替代进口设备,同时为了更好的就近配套下游主机客户厂商,进一步落实粉末盘市场保障,将特种材料等温锻造生产线建设项目拟调整至镇江市、上海市。
(二)新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风险提示及应对措施 1、新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特种材料等温锻造生产线建设项目 - 实施主体:安大公司 - 实施地点:镇江市、上海市 - 建设内容:特种材料等温锻造生产线 - 项目建设期:36个月
2、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 必要性分析 1)抓住市场机遇的需要 2)提升企业竞争力的必要举措 - 可行性分析 1)产品市场前景广阔 2)全面的专业技术体系及专业定位
3、项目风险提示及应对措施 - 项目效益测算是基于项目如期建设完毕并按计划投产后实现销售,项目实施若出现原材料价格上涨、市场开拓未达到预期、市场竞争加剧带来的产品利润率下降,则相关募投项目可能出现无法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 应对措施:公司将及时跟进项目建设进度,严格做好项目过程管理,持续关注政策动态对项目的影响,保障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公司将通过加大产品推广和市场开拓力度,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同时,公司将持续优化内控体系,控制运营成本,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三)变更后募投项目的投资计划、经济效益及延期情况 1、变更后募投项目的投资计划 变更后募投项目总投资为64,044.92万元,其中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64,044.92万元。
2、新募投项目的经济效益 变更后募投项目的经济效益:项目达产后,年均税后净利润8,091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4.90%。
3、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将对特种材料等温锻造生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如下调整: - 特种材料等温锻造生产线建设项目: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4年12月,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7年12月。
4、董事会审议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延期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延期的议案》,公司本次变更特种材料等温锻造生产线建设项目系公司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和自身发展战略,经慎重研究作出的决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进行前述变更事项,前述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 变更特种材料等温锻造生产线建设项目并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此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公司特种材料等温锻造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并延期事项系公司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和自身发展战略,经慎重研究作出的决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进行前述变更事项。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特种材料等温锻造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并延期事项系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该事项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我们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延期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特种材料等温锻造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并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此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延期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决议;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延期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