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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能: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理财业务的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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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理财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三一重能预计2025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理财业务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拟在关联方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及保本型理财产品业务,单日存贷款及保本型理财产品业务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联人关系介绍: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唐修国先生担任三湘银行董事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稳根先生控制的三一集团有限公司和湖南三一智能控制设备有限公司分别持有三湘银行18%的股份和12%的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三湘银行为公司的关联方。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业务范围包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三湘银行办理开展存贷款及保本型理财产品业务,业务限额为单日存贷款及保本型理财产品业务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起至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一期额度事项之日止,定价依据为坚持公平、合理、公允、双赢和市场化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三湘银行开展存贷款及保本型理财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放与借贷行为,存、贷款及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利率均按商业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年12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理财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发表书面意见,认为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也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认为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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