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4年12月修订))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票代码:002616
经营宗旨和范围
经营范围: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固体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股份发行与管理
股份转让:公司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票被终止上市后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
股东和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职权: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批准公司重大事项,决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
董事会
董事会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等。
监事会
监事会职权:审核公司定期报告,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等。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审计: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解散和清算: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解散时,应当依法进行清算。
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信息披露: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者其他不正当披露。
章程修改
修改程序:董事会提出修改方案,根据章程规定召集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修改方案应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