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签署债务豁免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景峰 公告编号:2024-141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债务豁免协议的公告
近日,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5家基金管理人签署了《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豁免协议》。这5家基金管理人代表了9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累计豁免其所持有的公司“16景峰 01”债券本金共计110,000,000元,以及其所持“16景峰 01”债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除本金外应收未收的全部费用。
一、债务基本情况 2016年10月27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了景峰医药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金额8.00亿元,期限3+1+1年,到期日为2021年10月27日。2021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先后十一次与债券持有人签署债券分期兑付协议,最近一次展期到付日为2024年6月30日。根据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与“16景峰 01”债券持有人达成的展期方案,公司应于2024年7月1日前支付“16景峰 01”的本息,本金为2.95亿元。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未能清偿“16景峰 01”的到期本息。前述5家基金管理人累计持有“16景峰 01”债券本金为2.95亿元,豁免本金1.1亿元。本次豁免后,剩余本金为1.85亿元,利息为0元。
二、债务豁免情况 (一)债务豁免方基本情况 1、安徽明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宁波量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青岛祺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杭州源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上海鑫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豁免协议》主要内容 1、安徽明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意无条件、不可撤销地豁免其所持有的16景峰 01债券本金19,639,979.24元及其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除本金外应收未收的全部费用。 2、宁波量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意无条件、不可撤销地豁免其所持有的16景峰 01债券本金49,906,243元及其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除本金外应收未收的全部费用。 3、青岛祺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意无条件、不可撤销地豁免其所持有的16景峰 01债券本金18,028,070元及其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除本金外应收未收的全部费用。 4、杭州源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意无条件、不可撤销地豁免其所持有的16景峰 01债券本金21,063,771元及其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除本金外应收未收的全部费用。 5、上海鑫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意无条件、不可撤销地豁免其所持有的16景峰 01债券本金1,361,936.75元及其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除本金外应收未收的全部费用。
三、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上述债务豁免有利于降低公司负债金额,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豁免债务事项进行账务处理,具体处理结果以会计师审计为准。
四、备查文件 1、《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豁免协议》。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