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起帆电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222 证券简称:起帆电缆 公告编号:2024-080 债券代码:111000 债券简称:起帆转债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归还“起帆转债”募集资金金额 10,000.00万元,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万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67号)核准,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89,049,924.5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年 5月 2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1642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截止 2024年 9月 30日已投入金额 1 池州起帆电线电缆产业园建设项目 104,000.00 70,000.00 57,709.04 2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28,904.99 28,904.99 合计 134,000.00 98,904.99 86,614.03 截止 2024年 9月 30日,尚未投入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 12,597.3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募集资金账户实际存放余额 97.35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12,500.00万元。
三、前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0年 8月 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截至本公告日,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余额为 0万元。 (后续多次类似决议,最终均归还完毕)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确保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本次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将其中部分暂时闲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不超过 4,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并将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的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本次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其中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二)保荐机构意见 我们认为:起帆电缆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和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起帆电缆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