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公司成立与上市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经营范围
木塑复合材料、竹塑复合材料、石木塑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安装;装配式建筑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安装;五金配件的生产、设计、销售。
股份发行
发行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股东大会
股东义务:遵守法律、缴纳股金、不得滥用股东权利等
董事会
董事会职权: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财务预算、利润分配、重大收购、提供担保等
监事会
监事会职权:审核定期报告、检查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管行为等
财务会计制度
分红政策:每年至少一次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10%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减资程序:编制资产负债表,通知债权人,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解散和清算
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清理财产,通知债权人,处理未了结业务,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
章程修改
修改程序:股东大会决议,报主管机关审批,办理变更登记
附则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