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终止A股发行上市申请并撤回申请材料的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终止 A股发行上市申请并撤回申请材料的公告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特能源)基于目前所处行业状况,结合其实际情况,经与保荐机构充分沟通并审慎论证后,决定终止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申请(以下简称 A股发行上市)并撤回申请材料。
2022年 3月 15日、2022年 3月 31日,公司分别召开 2022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方案》;并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新特能源 A股发行上市有关事宜。
2023年 9月 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 2023年第 85次审议会议审议了新特能源 A股发行上市事项,审议结果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新特能源 A股发行上市尚未完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注册。
新特能源基于目前所处行业状况,结合其自身实际情况,经与保荐机构充分沟通并审慎论证后,决定终止 A股发行上市,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终止 A股发行上市并撤回申请材料的申请。2024年 12月 24日,新特能源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对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审核的决定》(上证上审〔2024〕275号),本次新特能源 A股发行上市终止。
新特能源原计划通过 A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建设年产 20万吨高端电子级多晶硅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建设项目,其中一期 10万吨项目已使用新特能源自筹资金于 2023年 8月建成投产,结合目前光伏产业链上下游供需关系和市场环境,二期 10万吨项目暂无建设计划。新特能源终止 A股发行上市并撤回申请材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或运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面对未来,新特能源将以经济效益为核心,加大科技创新,强化内部管理,进一步提高多晶硅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持续加大风、光资源开发建设及运营规模,进一步扩大逆变器、能源路由器、静态无功补偿装置(SVG)、柔性直流换流技术装置等关键设备市场占有率,积极布局新的利润贡献单元,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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