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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泰股份: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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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429 证券简称:森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4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会议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延期的事项是根据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 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将募集资金还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实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投项目,公司监事会同意森泰环保将募集资金还款至森泰股份。本次森泰环保将募集资金至森泰股份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投资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生产运营效率,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偿债能力较强、行业发展成上升趋势,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文件精神,有利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高质量经营发展成果。

  5.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第一批)为2024年12月24日,并同意以8.15元/股的价格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243,902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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