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90 证券简称:春秋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9 债券代码:113577 债券简称:春秋转债 债券代码:113667 债券简称:春23转债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节余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500万套汽车电子镁铝结构件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含利息)5,440.52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 9.70%。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因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全部完成,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 10%,故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4号)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57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承销费7,980,000.00元(含增值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 562,020,000.00元。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0,657,861.94元。上述款项已由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于 2023年 3月 23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0247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及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实际情况,本次发行的 募集资金将用于实施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 | --- | --- | --- | | 年产 500万套汽车电子镁铝结构件项目 | 41,237.00 | 39,065.79 | | 补充流动资金 | 17,000.00 | 17,000.00 | | 合计 | 58,237.00 | 56,065.79 |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 500万套汽车电子镁铝结构件项目”,项目募集资金存储及节余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年 12月 22日,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净额 | 截止日余额 | | --- | --- | --- | --- | | 中信银行昆山花桥支行 | 8112001012700725069 | 390,657,861.94 | 819,578.01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 75090122000670909 | 170,000,000.00 | 12,996.59 | | 中国建设银行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34050145490800003585 | - | 53,572,583.65 | | 合计 | 560,657,861.94 | 54,405,158.25 |
(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 2024年 12月 22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500万套汽车电子镁铝结构件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执行完毕,公司对上述全部募投项目进行结项。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募投项目名称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 累计利息收入等净额 | 预计节余募集资金 | | --- | --- | --- | --- | --- | | 年产 500万套汽车电子镁铝结构件项目 | 390,657,861.94 | 341,222,835.56 | 4,957,135.28 | 54,392,161.66 | | 补充流动资金 | 170,000,000.00 | 171,701,886.53 | 1,714,883.12 | 12,996.59 | | 合计 | 560,657,861.94 | 512,924,722.09 | 6,672,018.40 | 54,405,158.25 |
注:1、累计利息收入等净额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2、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含待支付验收款、质保金尾款等,该部分款项待验收期、质保期满达到付款条件后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四、本次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3、募投项目存在工程设备尾款、质保金等款项尚未支付,主要原因系该等合同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完成时尚未支付。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完毕后,剩余待支付款项将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500万套汽车电子镁铝结构件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5,440.52万元(最终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将会在结项之后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公司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待支付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金额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优化募集资金配置、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的情形。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因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全部完成,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 10%,故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募投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全体监事对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