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ST智知 公告编号:临 2024-079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事项而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履行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 12月 23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史玉江、王曦、张瑾、张军、熊亮、马力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 40,945.95万元,2024年 1-11月实际发生 17,987.24万元,尚有部分业务将在 12月发生并结算,预计 2024年全年实际发生额不超过预计总额。
二、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基于公司 2024年实际业务情况以及 2025年业务发展规划的需要,公司预计 2025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 71,937万元(包含 3亿元联合体投标类业务)。
三、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1992年 12 月 - 注册资本:309,839.76 万元 - 法定代表人:王玉锁 - 控股股东名称:ENN GROUP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 - 主营业务:以天然气为主的清洁能源项目建设,清洁能源管理服务,天然气清洁能源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服务 2、新绎控股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2019年 5 月 -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王玉锁 - 控股股东名称: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营业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能源开发、文化、旅游业、贸易的投资,文化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文化旅游产业项目的投资,文化项目创意及营运管理,健康养老体验,健康生活服务,城市建设用地开发整理,房地产开发及经营,物业管理服务 3、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1996年 6 月 - 注册资本:22,696.55 万元 - 法定代表人:胡晓菲 - 控股股东名称:新奥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主营业务:旅游业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住宿服务;演出经纪;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酒店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设计、代理等 4、上海叁零肆零科技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2020年 10 月 - 注册资本:1,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王子峥 - 控股股东名称:王子峥 - 主营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科技中介服务;软件开发;物联网应用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大数据服务;节能管理服务;运行效能评估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公司关联自然人王子峥先生持有上海叁零肆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叁零肆零”)99%的股权,并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的规定,叁零肆零为公司关联法人。 2、上述主体除叁零肆零外,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锁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的规定,上述主体为公司关联法人。
四、定价依据 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参考市场价格,经交易双方协商定价。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必要的持续性业务,公司在开展上述业务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合作共赢。 相关交易协议是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订立的,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2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