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31 证券简称:凌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119 转债代码:110070 转债简称:凌钢转债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6/26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6个月 - 预计回购金额:1亿元~2亿元 - 回购价格上限:2.00元/股 - 回购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实际回购股数:65,052,049股 -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2.28% - 实际回购金额:10,370.08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28元/股~2.00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 2024年 6月 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
二、回购实施情况 2024年 7月 12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4年 7月 13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截至 2024年 12月 24日,本次回购到期,公司已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65,052,04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2.2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00元/股,最低价为 1.28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370.08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票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1. 2024年 6月 2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凌钢集团”)拟增持公司流通股份的函,凌钢集团于 2024年 7月 31日至 2024年 11月 1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A股股份 41,500,1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6%。累计增持股份的金额为 5,833.62万元(不含佣金及交易税费)。 2. 2024年 10月 10日,朝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鞍钢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无偿划转协议》,朝阳市国资委将向鞍钢集团无偿划转其持有的凌钢集团 7%股权。 3. 2024年 10月 22日,公司完成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手续,公司董事长张鹏先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740,000股,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李景东先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550,000股,副总经理张立新先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550,000股,副总经理马晓勇先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550,000股,副总经理姜振生先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550,000股,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王宝杰先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520,000股。 4. 2024年 12月 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凌钢集团《关于以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凌钢集团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增持公司 A股股份,增持金额上限为人民币 4,000万元,增持金额下限为人民币 2,200万元。
四、股份变动表 公司股份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 股份类别 | 回购前 | 回购完成后 | | --- | --- | ---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0 0 | 32,980,000 1.16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2,852,163,977 100.00 | 2,819,185,135 98.84 |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0 0 | 32,072,049 1.12 | | 股份总数 | 2,852,163,977 100.00 | 2,852,165,135 100.00 |
注 1.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系公司 2024年 7月 12日至 2024年 12月 23日,可转债转股导致股本总数增加 1,158股。 注 2.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65,052,049股,其中 32,980,000股于 2024年 10月 22日完成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余 32,072,049股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65,052,049股,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32,980,000股,剩余 32,072,049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合适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事项。若股权激励未实施,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或用于可转债转股。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并锁定,公司股权结构将不会发生变化。若股权激励未实施并全部用于可转债转股,公司股权结构将不会发生变动。若股权激励未实施并全部注销,公司股权结构将会发生变动,股本总额将会减少,具体注销后的股权结构以回购及注销实际数量为准。公司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