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45 证券简称:天禄科技 公告编号:2024-101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投资者的议案》,同意苏州毅鸣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苏州毅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向安徽吉光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3,000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2,617.68万元。公司同意并确认放弃对该部分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购权。
审议通过《关于“扩建中大尺寸导光板项目”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扩建中大尺寸导光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5年2月13日调整为2026年2月13日。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新建光学板材项目”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新建光学板材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5年2月13日调整为2026年2月13日,并将实施地点由“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太东公路2990号及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太东公路3000号”变更为“相城区黄埭镇旺庄路西、善角浜路北及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太东公路3000号”。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均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