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2月23日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通过))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 12月 23日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通过)
第一章 总则 - 公司名称: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 1699号 -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68,568,522元 - 经营宗旨:秉承“联合共赢,创新发展”的企业精神,注重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扩大规模和效益,致力于打造成为世界一流基业长青的光电企业。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经营范围:从事光电子元器件、半导体器件、光学元件、摄像头模组、触摸屏及液晶显示模组、手机及计算机等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光电显示及控制系统的设计与安装,网络及工业自动化工程安装;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服务(除证券、期货);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等。
第三章 股份 - 股份发行: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 股份增减和回购:公司可以根据经营和发展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决议,采用多种方式增加资本或减少注册资本。 - 股份转让: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股东权利:股东享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等权利。 - 股东会职权: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等职权。
第五章 董事会 - 董事会组成: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三人,设董事长一人。 - 董事会职权: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等。
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总裁职权:总裁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等。
第七章 监事会 - 监事会组成: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主席一名,职工代表监事一名。 - 监事会职权: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等。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利润分配: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 通知形式:公司通知可以以专人送出、邮件方式送出、公告方式进行,也可以以 email方式发送。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合并、分立:公司可以依法进行合并或者分立,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 - 解散和清算:公司出现解散事由时,应当在十日内将解散事由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并依法进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修改章程:公司应当在以下情形下修改章程:《公司法》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修改后,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公司的情况发生变化,与章程记载的事项不一致;股东会决定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 释义:定义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关系等术语。 - 生效日期:本章程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